标准化试点学校工作手册 B2.0 · 标准 9.0
对应试点标准 9.0《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项目编号 2025077-FW-11十章对应标准 1.0~10.0

全手册唯一秒级响应的一章。三级预警、报告链路、24 小时时限、转介绿通、事后复盘——生命安全工程的最后一道闸。

本章对应试点标准《9.0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南》。本章为试点学校开展校园心理危机预防、识别、干预、转介、跟踪与复盘工作提供规范,明确基本原则、组织体系、风险识别、分级预警、干预流程、医校转介、休学复学、突发事件处置、伦理与数据安全、评价与改进要求。

一、范围

(一)本章规定了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风险识别、分级预警、干预流程、医校转介、休学复学、突发事件处置、伦理与数据安全、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二)本章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校园心理危机的预防、识别、干预、转介、跟踪与复盘工作。

二、术语与定义

(一)心理危机(3.1条):指学生因学业压力、家庭变故、人际冲突、创伤事件、精神心理障碍等原因,出现情绪失控、自伤自杀风险、伤人风险或严重社会功能受损的状态。

(二)危机预警(3.2条):指通过心理测评、日常观察、主动报告、结构化访谈等方式识别风险信号,并按风险程度划分关注等级的过程。

(三)分级干预(3.3条):指根据危机等级采取日常关注、重点跟进、紧急处置、医疗转介等差异化措施的工作机制。

(四)医校转介(3.4条):指学校将超出校内心理服务能力范围的学生,转至精神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心理科或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诊断与治疗的过程。

(五)复学评估(3.5条):指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或住院治疗后,返校前由学校、家庭、医疗机构共同评估其身心状态与校园适应能力的程序。

(六)危机台账(3.6条):指对危机识别、评估、干预、转介、跟踪、结案全过程信息进行系统记录的档案资料。

三、基本原则

(一)生命第一原则。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任何处置优先保障生命安全。

(二)尽早识别原则。应建立"同学—班级—年级—学校—家庭—社区—医院"多层预警网络,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三)分级响应原则。应按风险等级启动相应层级干预,避免"一刀切"或"无人管"。

(四)协同联动原则。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社区及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各负其责。

(五)专业边界原则。学校心理指导师应开展心理支持与危机稳定工作,不应替代精神科诊断与治疗。

(六)隐私保护原则。危机信息应最小化披露,高危名单、谈话记录、评估报告应严格保密。

(七)全程记录原则。危机干预全过程应留痕记录,实现可追溯、可复盘、可改进。

四、组织体系

(一)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学校应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宜包括德育(学生处)负责人、专职心理指导师、班主任代表、校医或保健教师、安全保卫负责人、家校沟通负责人及外部精神卫生机构联络人。领导小组职责宜包括:审定危机干预预案、指挥重大危机处置、协调医校资源、审批重大信息共享、组织复盘改进。

(二)危机干预执行组:学校应设立危机干预执行组,负责风险初步评估、现场稳定与陪护、家长沟通、转介就医、过程记录与后续跟踪;执行组应由持证心理指导师牵头,成员宜包括班主任、校医、德育干部及经培训的教师。

(三)四级预警网络:学校应建立四级预警网络:

预警层级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一级同学、心理委员、室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不私下承诺保密
二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日常观察、初步谈心、上报心理辅导室
三级心理指导师、校医专业评估、制定干预方案、启动台账
四级领导小组、社区、医院重大危机指挥、医校联动、资源调度

五、风险识别

(一)风险信号: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关注以下风险信号:

  1. 言语信号:表达"不想活""没意思""对不起大家"等消极言论;

  2. 行为信号:自伤、割伤、撞墙、突然交代后事、散财、注销社交账号;

  3. 情绪信号:持续绝望、极度焦虑、情感麻木、情绪突然异常平静;

  4. 关系信号:严重人际冲突、被欺凌、失恋、家庭重大变故;

  5. 事件信号:亲人离世、父母离异、暴力、灾害、考试崩溃、被退学或处分。

(二)识别主体:

  1. 班主任应将心理危机识别纳入日常班级管理工作;

  2. 心理委员宜接受基础识别培训,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应自行处理或扩散;

  3. 心理指导师应对预警学生开展结构化访谈和风险评估;

  4. AI测评、情绪识别设备等仅作辅助工具,其结果应由人工复核后方可使用。

六、分级预警与干预

(一)学校心理危机宜分为一般关注、重点关注、危机预警三个等级:

等级主要表现干预要求
一般关注短期情绪低落、人际摩擦、考试焦虑,社会功能基本正常班主任观察、心理教师跟进、家长知情
重点关注持续失眠、厌学、自贬、回避、社会功能受损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教师介入,家校协同,定期复评
危机预警自伤自杀意念或行为、伤人风险、精神病性症状、重大创伤急性反应立即陪护、移除危险源、通知家长、启动预案、必要时送医

(二)一般关注处置:宜由班主任和心理委员开展日常关怀;心理指导师可安排团体辅导或短期个别谈话。

(三)重点关注处置:应建立重点学生台账和"一生一策"档案;心理指导师应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记录;家校协同、定期复评。

(四)危机预警处置:

  1. 发现者应立即陪护,确保学生不独处;

  2. 应第一时间移除刀具、药品、绳索、高楼临窗等危险源;

  3. 心理指导师或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介入评估;

  4. 应立即通知监护人;监护人不能到场时,学校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5. 存在现实自伤或伤人风险时,应拨打120或110,或协助送医;

  6. 学校不得擅自将高危学生留在无人看护环境,也不得仅以批评教育替代专业干预。

七、标准干预流程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按"发现—报告—评估—稳定—家长沟通—转介或陪护—记录—跟踪—复学或结案"九个环节闭环开展:

(一)发现与报告:任何教职工、学生、家长发现危机信号,均应报告班主任或心理指导师;二级及以上风险,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心理指导师和分管校领导;危机状态不得私下消化,不得让学生自行回家了事。

(二)紧急评估:紧急评估内容宜包括:自杀或自伤意念强度;是否有计划、时间、工具;现实检验与自控能力;近期触发事件;家庭监护能力;既往自伤史、住院史、用药史;是否出现幻觉、妄想、躁狂、木僵等精神症状。

(三)现场稳定:应将学生转移至安静、安全、私密空间;应有同性工作人员在场,避免单独异性独处引发伦理风险;应先稳定情绪,不急于追问、不辩论、不指责、不承诺替学生保密;应安排专人陪护,直至风险解除或移交医疗机构。

(四)家长沟通:应使用"先共情、后事实、再方案"的沟通方式;应明确告知风险,不淡化、不恐吓、不推责;对拒不到场或不配合的监护人,学校应记录沟通过程并保留相关证据;涉及未成年人安全时,学校可依法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报告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

(五)转介或陪护:按第八节执行。

(六)记录:干预全过程记入危机台账,按第十二节伦理与数据安全要求管理。

(七)跟踪:按复学后支持与跟踪节点执行。

八、医校转介

(一)转介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宜或应转介专业医疗机构:

  1. 有明确自伤、自杀、伤人行为或计划;

  2. 抑郁、焦虑、创伤反应严重影响学习与睡眠;

  3. 出现幻觉、妄想、躁狂、解离、现实感丧失;

  4. 饮食、睡眠、体重、行为出现急剧异常;

  5. 校内干预2周至4周无明显改善且风险上升;

  6. 家长、教师、心理教师一致认为需医学诊断。

(二)绿色通道:学校应与属地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心理科建立转介绿色通道;高危学生转介宜实现优先接诊、优先评估、医校双向反馈。

(三)转介材料:学校转介时应提供基本信息、风险摘要、测评结果、已采取措施及家长知情同意,不得提供与干预无关的隐私材料。

(四)转介边界:学校心理指导师不应出具精神科诊断;不应以劝退、停课、转学代替治疗与安置;学生就医期间,学校应保留学籍支持、学业弹性安排与家校联系通道。

九、休学、治疗与复学

(一)休学:因严重心理问题需治疗的,应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综合心理教师意见、医疗机构建议、家庭监护条件进行评估;休学核心目标是治疗、恢复与家庭关系修复,不应变相要求学生补课或赶进度。

(二)治疗期间跟踪:学校宜指定专人定期联系监护人,了解治疗进展;应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提供适度学业材料、同伴问候与返校准备支持;严禁在班级群公开讨论学生诊断、用药、住院细节。

(三)复学评估:复学前应收集医疗机构康复或可返校意见、监护人申请书、心理教师访谈记录、班主任与德育部门会商意见、安全计划与学业支持方案;复学不应凭一张证明自动通过,应开展多方会商;对仍具自伤或伤人风险者,应先治疗,不宜强行复学。

(四)复学后支持:复学后宜实施渐进式返校(可先半天、先低压力课程、先固定联系人);应安排心理教师定期访谈;班主任应观察但避免盯梢式管理;宜调整作业量、考试安排、住宿与活动参与方式;应建立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个跟踪节点。

十、重大危机与突发事件处置

(一)事件范围:校园突发事件包括自杀未遂、自亡、伤人、校园欺凌致创伤、自然灾害、暴力事件、群体性恐慌等。

(二)处置要求:

  1. 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预案;

  2. 保卫部门应保护现场,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调查;

  3. 心理组应对当事人、目击者、同班同学、教师分别开展心理急救;

  4. 应避免集体宣誓式、二次暴露式的心理班会;

  5. 应保护当事人及家庭隐私,规范媒体与家校沟通口径。

(三)哀伤与创伤干预:宜开展个别哀伤辅导,不强制发言、不强制写信;对目击者应开展筛查,识别急性应激、回避、闪回、失眠等表现;对教职工也应提供心理支持,避免只要求学生坚强。

十一、伦理与数据安全

(一)危机档案应单独加密管理,访问应留痕;高危名单不得群发,不得让无关教师随意查阅。

(二)与学生、家长沟通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做好沟通记录。

(三)录音、访谈、评估表、转介单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宜不少于学生离校后3年。

(四)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单独授权、最小必要、可追溯。

(五)AI预警结果仅作提示,不得自动决定停课、送医或公开标记。

十二、评价与改进

(一)危机台账:学校应建立危机干预台账,内容宜包括:发现时间与发现人、风险等级、评估结论、干预措施、家长沟通情况、转介机构、跟踪记录、结案/转介/休学/复学状态。

(二)评价指标:学校宜定期开展危机干预工作评价:

评价指标合格要求
高危信号30分钟内专业介入100%
高危学生家长告知率100%
需转介学生医校转介率≥95%
复学学生3个月内跟踪覆盖率100%
危机事件过程记录完整率100%
重大事件后关联人员心理支持覆盖率≥90%

(三)复盘:每次重大危机结束后,应开展保密环境下的专业复盘;复盘对象应是流程与制度,不简单归咎个人;应将典型经验转化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手册与演练脚本。

(四)高风险学生安全计划要点:不让其独处,安排指定人员陪护;移除药物、刀具、绳索、利器及高处临窗通道等危险源;家长或监护人签署监护与就医知情同意;学校指定唯一对接人,明确联系与上报路径;明确出现新风险时立即拨打120或110;不在微信群、家长会、公告栏披露学生诊断信息;复学前开展医疗、学校、家庭三方会商。

本章要点

  1. 生命第一原则,建立"同学—班级—年级—学校—家庭—社区—医院"多层预警网络;

  2. 三级分级:一般关注(观察跟进)、重点关注(一生一策+家校协同+定期复评)、危机预警(立即陪护+移除危险源+通知家长+必要时送医);

  3. 危机预警六步处置:不独处陪护→移除危险源→30分钟内介入评估→通知监护人→拨打120/110或送医→禁止无人看护、禁止批评教育替代专业干预;

  4. 九环节闭环流程:发现—报告—评估—稳定—家长沟通—转介或陪护—记录—跟踪—复学或结案;

  5. 六项转介条件(含校内干预2~4周无改善且风险上升);转介走绿色通道,校内人员不出具精神科诊断;

  6. 复学须多方会商,渐进式返校,建立3/6/12个月跟踪节点;重大事件避免二次创伤式班会;

  7. 危机档案单独加密、材料保存≥离校后3年、AI预警不自动决定处置;

  8. 关键指标:30分钟介入100%、家长告知率100%、转介率≥95%、3个月跟踪100%、记录完整率100%、关联人员心理支持≥90%。

▍专家工作研究补注

三级预警=三级动作,不许降档

等级识别信号即时动作与时限留痕
三级(关注)偶发情绪波动、适应困难、访谈提示风险班主任+心理教师 3 个工作日内介入,建跟进方案访谈记录+跟进表
二级(预警)持续自伤/自杀意念、明显功能受损、多次预警心理教师 24 小时内评估,启动家校沟通与每周跟踪,报专班评估表+告知确认+周跟踪
一级(高危)明确自伤自杀计划/行为、严重精神病性症状线索即刻安全看护不离人→校领导+监护人到场→转介医疗/急救,全程 0 空档危机处置单+交接签收+事后复盘

报告链路:谁先发现,谁先稳住

发现者先保安全、不追问细节、不承诺保密 → 立即报心理教师或值班负责人 → 按等级处置 → 二级以上同步报分管校长与专班 → 一级同步联系监护人与医疗/急救/公安 → 全程双人以上在场,禁止单人面谈高危学生。

保密例外在此启动: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涉嫌虐待与侵害未成年人、法律另有规定时,「不对外披露」让位于生命安全优先,但仍守最小必要、最小范围告知。

  1. 发现与稳住:移除危险物、不离人、不激惹、不单独留学生在场
  2. 即时评估:用本校统一评估表判等级,不做开放式追问
  3. 分级响应:三级 3 日介入/二级 24 小时评估/一级 即刻看护与转介
  4. 家校与多方联动:监护人到场确认、医疗绿通、必要时公安与属地
  5. 跟踪回访:复学返校需评估+可否返校字段,持续至风险解除
  6. 事后复盘:72 小时内成案,只改流程不改人,归档不留诊断细节

转介绿通「五查」

① 接收机构与对接人是否书面确认;② 转运是否双人陪同、交接签收齐全,只传「已接访/处置等级/可否返校」,诊断与病史不回流校端;③ 家长知情同意是否覆盖紧急情形;④ 返校衔接是否写明支持措施与禁入红线(如不许单独留校、免体测安排);⑤ 复盘是否只改流程不追人。

复盘比追责重要

每起一级事件 72 小时复盘:预警有没有被看见、链路哪步卡住、记录缺在哪、谁需要督导支持。结论是改流程(例如「预警名单 24 小时未签收自动升级」),不是追某位老师的责——追责文化会让下一次没人敢报。

本手册为「北京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编号 2025077-FW-11)试点学校操作指引,十章正文对应试点标准 1.0~10.0。文内「应」为底线要求、「宜」为建议要求、「可」为允许做法;量化指标以试点标准正式发布文本为准,不一致处以正式文本为准。全文不构成医疗诊断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