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试点学校工作手册 B2.0 · 标准 7.0
对应试点标准 7.0《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
项目编号 2025077-FW-11十章对应标准 1.0~10.0

档案既是服务证据,也是最高敏数据。本章给出分级授权、留存期限、一生一策三类关注等级与调阅留痕;红线是诊断细节不进校端档案。

本章对应试点标准《7.0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本章为试点学校学生心理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提供规范,明确档案管理原则、管理组织与职责、档案内容与分级分类、"一生一策"数字档案标准、建档维护流程、授权访问、家校数据安全共享、档案保管与安全、监督检查要求。

一、范围

(一)本章规定了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原则,以及"一生一策"数字档案的数据内容、分级分类、建设维护、授权访问、家校共享、安全防护和监督检查等要求。

(二)本章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高等院校学生心理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与管理,以及学校、家庭、社区、专业机构之间学生心理成长数据的安全共享。

(三)学生心理档案属于学生心理成长信息,不适用于精神疾病的医学诊断记录管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学生心理档案(3.1条):以学生个体为单位,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验结果、心理辅导记录、危机干预记录、家校沟通记录等信息进行系统记录、整理和保存形成的档案资料。

(二)学生心理成长数字档案(3.2条):以数字化方式建立和管理的学生心理档案,是"一生一策"工作机制的核心载体。

(三)数据主体(3.3条):指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是心理档案所记录信息的权利主体。

(四)档案管理员(3.4条):经学校授权,负责学生心理档案日常管理与维护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宜由学校心理指导师担任。

(五)家校数据安全共享(3.6条):在学校、家庭之间,基于授权和最小必要原则,通过安全的技术手段实现学生心理成长数据的可控、可追溯、可撤回的共享机制。

三、管理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心理档案的采集、存储、使用、共享、删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最小必要原则。档案信息采集坚持最少必要,仅采集与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直接相关的信息。

(三)知情同意原则。建立心理档案、开展家校共享,应取得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对于未成年人,应以监护人同意为主,并尊重学生意愿。

(四)分级授权原则。心理档案应按敏感程度分级,不同角色按职责授予不同访问权限,不得越权访问、下载或传播,做到"按级开门"。

(五)安全保密原则。心理档案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应采取加密存储、访问控制、操作留痕、定期备份等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

(六)动态更新原则。档案信息应随学生心理状况与干预进展及时更新,保持真实、完整、连续。

(七)育人为本原则。档案建设与管理服务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不得用于评比、惩戒等损害学生权益的用途。

四、管理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应成立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小组,实行"分管校长统筹、心理指导师主办、档案管理员维护、班主任协同、信息技术人员保障"的责任体系:

角色主要职责
分管校长统筹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共享授权,处理重大安全事件(重大事件24小时内通报)
心理指导师档案内容建设、"一生一策"制定、专业记录录入、结果解读(不得跨班跨年级访问无关档案)
档案管理员档案系统日常维护、权限配置、访问日志审计、数据备份(权限变更当日生效并留痕,日志保存不少于2年)
班主任观察记录、家校沟通记录、协助更新档案(仅看所带班级一、二级档案,不得独立解释测验结果)
信息技术人员系统安全、数据加密、漏洞修复、备份恢复(不得查阅个体档案内容)
学生及监护人知情同意、查阅更正、撤回授权、注销档案

(二)管理小组宜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档案管理工作,审查共享授权和访问记录。

五、档案内容与分级分类

(一)档案内容:学生心理成长数字档案宜包含六类信息,即基本情况、心理测验结果、心理辅导记录、危机干预记录(条件必需)、家校沟通记录、成长发展信息;信息类别按敏感程度标记为一般、敏感、高敏三个级别,危机干预及转介就医类信息(高敏)仅在触发危机识别或转介情形时采集。

(二)档案分级分类:学生心理档案宜按敏感程度和访问权限分为三级:

级别内容范围访问角色授权要求展示与操作约束
一级(公开级)成长发展类信息、积极心理品质记录学生、家长、班主任、心理指导师默认授权明文展示
二级(内部级)心理测验结果、心理辅导记录、家校沟通记录心理指导师、分管校长、档案管理员专项授权脱敏展示,禁止批量导出
三级(机密级)危机干预记录、精神疾病诊断、转介就医记录指定心理指导师、校领导(限2人)单独授权+审批单独加密存储,访问逐份留痕

(三)不同级别档案应采取差异化安全保护措施,级别越高保护越严格;危机干预记录应单独加密存储,访问留痕可追溯至具体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

六、"一生一策"数字档案标准

(一)适用范围与分级:"一生一策"数字档案适用于经心理测验或日常观察识别为需重点关注的学生。重点关注学生分为三个等级,与第六章预警分级保持一致:

  1. 一级关注(高风险):存在严重心理危机风险,需立即干预和跟踪,识别后5个工作日内建档,并直接转入危机干预流程;

  2. 二级关注(中风险):存在较明显心理困扰,需持续辅导和关注,识别后10个工作日内建档;

  3. 三级关注(低风险):存在轻微心理困扰或发展性困扰,需适当关注和引导,宜在识别后15个工作日内建档或纳入班级关注台账。

(二)档案结构:"一生一策"数字档案宜包含六个模块:

模块主要内容更新频次
学生画像基本信息、测验结果、主要困扰、优势特质、支持资源每学期至少1次
干预目标短期目标(1个月)、中期目标(3个月)、长期目标(6个月)动态调整
干预措施个体辅导、团体辅导、家校沟通、转介、资源链接每次干预后
实施记录辅导时间、辅导内容摘要、学生反馈、效果初步评估每次干预后
多方协同班主任观察、家长反馈、社区资源、医疗机构信息每月至少1次
效果评估目标达成度、复测结果、风险等级变化、结案/转介建议1月/3月/6月

(三)"一生一策"档案由心理指导师主导制定,班主任、家长共同参与,必要时邀请校外专家参与;档案内容应动态更新,干预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实施记录。

(四)结案与降级:连续6个月评估为低风险的,可降级管理,降级后再跟踪不少于6个月;结案或转档应经心理指导师与分管校长确认。

七、建档与维护流程

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维护按"采集—录入—审核—归档—更新—销毁"六个环节闭环开展:

环节工作要点责任主体规范要求
采集测验结果、观察记录、沟通记录等规范采集心理指导师/班主任取得知情同意;危机干预数据取得单独同意
录入数据录入系统、分类分级、关联"一生一策"档案管理员/心理指导师双人复核、格式校验;不超过5个工作日;姓名以学号/内部编号替代
审核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心理指导师/分管校长抽样审核不少于一成;三级(机密级)逐份审核
归档按分级分类存储、设置访问权限档案管理员权限校验、加密确认;危机干预记录单独加密
更新随干预进展动态更新档案心理指导师/班主任干预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多人协同每月至少1次
销毁到期删除、转档保存、注销处理档案管理员审批留痕、不可恢复;记操作人·时间·原因

任一环节发现一级关注(高风险)学生的,立即跳出闭环转入危机干预流程(按第九章执行)。

八、访问与授权管理

(一)访问角色与权限:学生心理档案访问角色宜分为五类:

访问角色可访问级别可访问内容操作权限约束
学生本人一级本人成长发展信息查阅、更正不得查看本人测验原始分与危机记录;可要求解释结果用语
监护人一级、二级子女心理测验、辅导、家校沟通记录查阅、更正、撤回撤回后停止共享;紧急情形事后补充授权
班主任一级、二级所带班级学生测验、辅导、观察记录查阅、录入、反馈不得跨班访问;不得独立向学生解释测验结果
心理指导师一级、二级、三级所负责学生全部档案查阅、录入、修改、导出仅限所负责学生;导出须登记用途与范围
校领导/档案管理员按职责授权管理范围内的档案及访问日志查阅、审计、配置权限访问三级档案须单独审批;不得查看无关个体内容

(二)访问权限遵循"最小必要、职责相关、按需授权"原则;心理指导师不得跨班级、跨年级访问无关学生档案;校领导和档案管理员访问三级(机密级)档案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

(三)授权管理:授权内容宜包括"授权五要素"——处理目的、谁可以访问、处理哪些数据、共享给谁、保存多长时间;授权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明确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学生及监护人有权随时撤回授权,撤回后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停止相关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对危机干预等紧急情况,可在授权范围外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但应及时告知学生及监护人并补充授权。

(四)访问日志:档案系统应记录所有访问操作,日志包括访问人、访问时间、访问内容、操作类型(查阅、录入、修改、导出、授权、删除)等;访问日志应定期审计,审计周期宜不超过1个月,保存期限宜不少于2年;发现异常访问(如非工作时间批量导出、越权访问)应立即核查并采取补救措施。

九、家校数据安全共享

(一)共享原则:家校共享遵循"授权共享、最小必要、目的限定、安全可控"原则,共享内容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为目的,不得共享与学生心理健康无关的信息。

(二)共享内容与方式:家校共享内容分为三类:

共享类型共享内容共享频次授权方式操作要求
常规共享学生成长发展信息、积极心理品质、家校共育建议每学期至少2次默认授权平台推送/家长课堂;不涉个体敏感项
专项共享心理测验结果、辅导进展、干预建议按需共享专项授权一对一沟通,不在群体场合讨论个体状况
紧急共享危机风险预警、紧急干预措施、转介建议即时共享紧急授权(事后补充)先保安全、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并提供专业指导

(三)共享方式:家校共享宜通过学校指定的安全平台进行,平台应具备身份认证、传输加密、访问控制、操作留痕等安全功能;不得使用个人社交工具传输敏感心理数据;共享数据应脱敏处理,向家长展示宜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直接使用专业术语或量表名称;共享应提供双向沟通渠道,家长可反馈意见、提出疑问、要求更正或撤回。

(四)共享安全:学校与家长之间应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或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共享条款,内容包括共享目的、内容、方式、安全责任、保密义务、违约处理等;应明确告知家长心理档案数据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提供、不得用于评价、比较、传播等可能损害学生权益的用途。

(五)共享三条底线:不外传(只用学校指定平台)、不群聊(专项必一对一)、不越权(家长也不得二次传播)。

(六)与第三方共享:向学生及监护人以外的第三方(如专业医疗机构、社区心理服务机构)共享心理数据的,应取得单独授权,共享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并签订数据共享和安全保护协议。

十、档案保管与安全

(一)存储要求:学生心理档案应加密存储,存储系统应具备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操作留痕等安全功能;档案数据备份频率宜不低于每周1次,重要数据宜每日备份,备份数据与原始数据分开存储;档案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漏洞修复,检查周期宜不超过1个月。

(二)保管期限:学生心理档案保存期限宜为学生毕业后3年;涉及危机干预、转介就医等重要记录的档案,保存期限宜延长至学生毕业后5年;法律法规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从其规定;期限届满的档案应按程序销毁或匿名化处理。

(三)转学处理:学生转往本地其他学校的,宜通过安全渠道移交档案并取得接收学校确认;转往外地学校的,宜提供档案摘要或匿名化信息,经监护人同意后移交;转出学生档案应保留副本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销毁与注销:档案销毁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采用不可恢复方式;学生及监护人要求注销档案的,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处理;销毁和注销操作应留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原因。

(五)数据安全事件处置:发生数据泄露、丢失、篡改等安全事件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应在发现安全事件后24小时内通知受影响的学生及监护人,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完善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与评估

(一)内部监督:管理小组应对档案内容完整性、访问权限合理性、共享合规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学校宜每学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比例宜不低于档案总数的两成。

(二)效果评估:学校宜每学期对心理档案管理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评估内容合格要求属性
建档率应建档案学生中完成建档的比例100%刚性
一生一策覆盖率关注学生中建立"一生一策"档案的比例100%刚性
更新及时率按时限要求完成档案更新的比例≥95%宜
授权合规率取得有效授权的档案比例100%刚性
访问日志完整率访问操作留痕的完整程度100%刚性
家校共享满意度家长对共享机制便利性和安全性的评价≥85%宜
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数据泄露、丢失等事故的次数0次刚性

(三)外部评估:学校宜定期邀请外部专家评估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宜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学校跟踪督办。

本章要点

  1. 档案按敏感程度分三级:公开级(明文展示)、内部级(脱敏展示、禁止批量导出)、机密级(单独加密、逐份留痕、访问限指定2名校领导);

  2. 重点关注学生分级建档:一级关注5个工作日内建档并转危机干预、二级10个工作日内、三级宜15个工作日内;"一生一策"含六个模块,干预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连续6个月低风险可降级并再跟踪≥6个月;

  3. 建档维护六环节闭环:采集—录入(双人复核、≤5个工作日)—审核(抽样≥一成,机密级逐份)—归档—更新—销毁;

  4. 访问授权遵循最小必要;日志审计≤1个月、保存≥2年;家校共享守"三不"底线(不外传、不群聊、不越权);

  5. 备份每周≥1次、重要数据每日;保管期限毕业后3年(危机类5年);安全事件24小时内通知;

  6. 刚性指标:建档率、一生一策覆盖率、授权合规率、日志完整率100%,数据安全事故0次;宜达指标:更新及时率≥95%、共享满意度≥85%;每学期检查比例≥两成。

▍专家工作研究补注

一生一档的「分级」与「三类关注」

普通学生建基础档案(测评结论、教育支持记录);重点关注学生建「一生一策」数字档案,关注等级与第六章预警分级一致:

关注等级对应信号管理强度
三级(一般关注)偶发情绪波动、适应类困扰班主任+心理教师季度跟进,记录留痕
二级(重点跟进)持续情绪/行为异常、多次预警心理教师月度访谈+家校协同方案
一级(高风险)自伤自杀风险、严重精神症状线索立即转第九章,档案只记处置链与交接,不记诊断细节

档案红线四条,触碰即事故

  • 诊断、用药、住院等医疗信息不进校端档案,只记「已转介/处置等级/可否返校」;
  • 不得向班主任、科任教师、同伴扩散个体心理信息,按需最小授权;
  • 不得把档案当惩戒材料、处分附件或升学评价依据;
  • 不得用共享盘、个人微信、私人邮箱传心理数据,统一走分级授权系统并留访问日志。

调阅与留存的技术动作

分级授权:心理教师读写本人负责档案;站长查全站;班主任仅见「需配合事项」字段;校领导按需审批临时查阅;医疗机构只接收转介必要字段。

留痕:谁、何时、查哪一档、为什么查,日志不可篡改;数据每日备份 1 次,介质加密、异地隔离。

期限:离校后按最短必要期限处置;重点关注档案单独标注、到期销毁留记录,不随普通学籍袋永久流转。

档案完整性自检(一票否决项)

必填字段三级关注二级关注一级关注
基础信息+测评结论✓✓✓(只记处置链)
指导/访谈记录按频次月度按处置节点
家校沟通记录✓✓✓(含告知与接收确认)
支持方案与调整✓✓危机预案+交接单
调阅与授权日志✓✓✓(加密留存)

本手册为「北京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编号 2025077-FW-11)试点学校操作指引,十章正文对应试点标准 1.0~10.0。文内「应」为底线要求、「宜」为建议要求、「可」为允许做法;量化指标以试点标准正式发布文本为准,不一致处以正式文本为准。全文不构成医疗诊断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