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试点学校工作手册 B2.0 · 标准 1.0
对应试点标准 1.0《学校心理指导工作指南(试点版)》
项目编号 2025077-FW-11十章对应标准 1.0~10.0

全手册的总开关:先分清学校心理指导不是心理咨询、更不是治疗,再谈频次、流程与评价。执行中最常被追问的三件事——低年级怎么算「测评覆盖」、辅导室开几天算达标、访谈 80% 的分母是谁——都在这一章。

本章对应试点标准《1.0学校心理指导工作指南 试点版》。本章为试点学校开展学校心理指导工作提供基本依据,明确心理指导的目标定位、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实施流程、学段要求、协同机制与评价改进要求。

一、范围

(一)本章规定了学校心理指导工作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工作内容与要求、分学段要求、家校社协同、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二)本章适用于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指导工作,其他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与定义

(一)学校心理指导:由具备资质的学校心理指导师,基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综合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与技能,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的心理发展促进、心理困扰疏导、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心理健康素养提升的系统性专业服务。学校心理指导区别于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以预防性、发展性、教育性服务为主。

(二)学校心理指导师:经试点项目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并注册登记,依据《学校心理指导师》教材体系,专门从事学校心理指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积极心理品质:学生在认知、情感、意志、人际等维度表现出的乐观、坚韧、感恩、好奇等正向心理特质。

(四)心理资本(HERO模型):即希望(Hope)、自我效能(Efficacy)、韧性(Resilience)、乐观(Optimism)四个维度的积极心理状态。

(五)一生一策:针对学生个体心理发展状况建立的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心理指导方案。

(六)心理指导记录:学校心理指导师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客观记录指导目的、过程、要点与成效的工作文书。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优先原则。以促进全体学生心理积极发展为根本取向,坚持预防为主、发展为本,将心理指导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全员覆盖原则。心理指导服务应面向全体学生,不留死角、不设门槛,确保每名学生每学年至少接受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获得相应服务。

(三)尊重差异原则。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与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分类指导,不贴标签、不歧视任何学生。

(四)协同联动原则。坚持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心理支持网络。

(五)科学规范原则。遵循心理学科学原理与行业规范,使用经专业认证的测评工具与方法,确保指导过程科学、客观、可追溯。

(六)保护隐私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学生心理信息仅用于服务目的,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学校应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教育课应纳入学校课程计划,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各学段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设计相应教学内容。

(二)心理评估与反馈。学校应在每学年内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及时汇总分析测评结果,形成学年学生心理状况报告,并按规定向学生、家长进行适当反馈。

(三)心理疏导与支持。学校心理辅导室应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疏导与团体心理辅导服务;对存在一般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及时提供支持性指导。

(四)团体心理辅导。学校应定期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加强对新生适应、考试焦虑、人际交往、青春期发展等共性议题的团体辅导。

(五)心理危机预防。学校应将心理危机预防纳入心理指导工作常态,对测评预警学生、重点关注学生开展一对一心理访谈与持续跟踪,具体按第九章执行。

(六)教师心理支持。学校应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为教师提供心理减压与心理支持服务,营造积极健康的育人环境。

五、实施流程

学校心理指导工作应按照"需求识别—方案设计—服务实施—效果评估—档案归集—持续改进"的闭环流程组织实施:

(一)需求识别。通过测评、观察、访谈等方式识别学生心理指导需求,建立需求清单;

(二)方案设计。依据需求清单制定学年、学期心理指导工作方案,明确对象、目标、内容、方式与责任人;

(三)服务实施。按照方案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团体辅导等服务,做好过程记录;

(四)效果评估。对服务对象与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五)档案归集。将测评结果、指导记录、评估意见归入学生心理档案,按第七章规范管理;

(六)持续改进。依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指导方案,形成改进闭环。

六、分学段要求

学段重点任务主渠道与频次要求
幼儿园生活习惯、情绪表达与社会交往启蒙渗透于一日活动,每两周组织1次适宜心理活动
小学自我认知、情绪管理、同伴关系、学习习惯养成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
初中青春期心理、学业适应、人际交往、自我意识发展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加强团体辅导
普通高中生涯规划、考试心理调适、抗挫折能力培养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强化个别指导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心理、社会适应、实习就业心理准备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结合实习实训开展
特殊教育学校心理安全、生活适应、社会融入支持按学生发展特点安排,课时量与普通学校相当

七、家校社协同

(一)家校协同。学校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必讲内容,引导家长多陪伴、多关爱子女。

(二)校社协同。学校应主动对接社区、专业机构与心理援助资源(如12355青少年服务台、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为学生提供延伸服务与转介渠道。

(三)信息共享。涉及学生心理状况的重要信息应在依法依规、保护隐私前提下与家长适度共享,具体按第七章、第八章规定执行。

八、评价与改进

(一)学校应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危机预防、协同保障五个维度对心理指导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各维度分值与评价要点如下:

评价维度分值评价要点
心理健康教育20课时落实、内容设计、活动开展、课程质量
心理评估20测评覆盖、工具规范、结果运用、反馈及时
心理疏导25辅导室运行、个别辅导、团体辅导、服务质量
危机预防20预警机制、访谈覆盖、转介与处置、跟踪管理
协同保障15家校社协同、队伍配备、经费与条件保障

(二)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按总分确定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学校应每学年开展一次自评,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评价结果应作为学校心理工作考核与试点验收的重要依据。

九、伦理与安全要求

(一)学校心理指导师应恪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歧视、羞辱与不当评价。

(二)心理指导实行知情同意制度,测评与个别指导前应向学生(及必要时向监护人)说明目的、内容与用途。

(三)心理指导记录与学生心理信息应严格保密,出现下列情形时按"保密例外"处理:学生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涉嫌虐待与侵害未成年人、法律另有规定等,应及时报告学校并依法依规处置。

本章要点

  1. 心理指导以发展性、预防性服务为主,区别于心理咨询与治疗;

  2. 心理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辅导室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学年至少1次全员测评;

  3. 遵循"需求识别—方案设计—服务实施—效果评估—档案归集—持续改进"六环节闭环;

  4. 家长教育指导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

  5. 五维评价满分100分,85/70/60分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建立学年自评改进机制。

▍专家工作研究补注

1次/学年全员测评,低段用观察与游戏化评估计覆盖
≥1课时/2周心理健康课纳入课程计划
≥5天/周辅导室开放
80%预警学生一对一访谈覆盖率(分母=预警名单)

口径红线(最常被评审追问)

低年级「测评覆盖 100%」不等于量表作答 100%。一至三年级以情境式游戏化观察、教师观察量表、家长观察量表计入覆盖,不强制自陈量表;把低段量表原始分当筛查结论,既违规又不公平。

访谈覆盖率的分母是本学年预警名单,不是全校学生;未访谈的必须写明原因与替代支持方式,否则 80% 算不清。

六环节闭环怎么「查得到」

需求识别→方案设计→服务实施→效果评估→档案归集→持续改进,每环都要有可指向的留痕:需求清单、学期方案签字件、指导记录表、评估意见、档案号、下一轮方案里的变更条。断一环,验收时只能算「做过」,不能算「标准化运行」。

分学段落点

幼儿园

情绪表达与社会交往启蒙,渗透一日活动,每两周 1 次适宜心理活动

小学

自我认知、情绪管理、同伴关系、学习习惯;每两周 ≥1 课时

初中

青春期、学业适应、人际与自我意识,加团体辅导比重

普高 / 中职

生涯规划、考试调适、抗挫;中职结合实习实训与就业心理准备

五维自评速算

维度分值单项合格线(60%)核查抓手
心理健康教育20≥12课表+教案+活动记录
心理评估20≥12测评方案+学年报告+反馈留痕
心理疏导25≥15开放排班+个案/团辅记录
危机预防20≥12预警名单+访谈台账+转介记录
协同保障15≥9家校活动+队伍名册+经费凭据
合计100≥60 合格/70 良好/85 优秀学年自评报告

本手册为「北京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编号 2025077-FW-11)试点学校操作指引,十章正文对应试点标准 1.0~10.0。文内「应」为底线要求、「宜」为建议要求、「可」为允许做法;量化指标以试点标准正式发布文本为准,不一致处以正式文本为准。全文不构成医疗诊断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