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资深从业者,培养督导与系统管理能力
具备丰富心理服务与教学经验的资深从业者、机构负责人及培训师资,需已取得第二级「社会心理指导师」(高级)认证并具备相应督导经历。
作为三级认证体系的最高级别,督导师承担人才培养、标准制定与行业引领职责,并可注册进入督导专家库。
依据《三心理指导师/督导师》教材与职业标准归纳,共 20 个模块,点击任一模块即可进入学习
辨析不同心理体系,完整理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职业人群、青少年、特殊人群等服务目标与方式。
专职、非专职、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
授课、考核、实习、认证、注册的人才培养路径。
理论、行政、教育、成长、评价、支持六类督导职能。
专业委员会、岗位职责与制度保障建设。
理论体系、专业工具、技能训练与职业伦理。
师徒式、教练式、管理式、咨询式、指导式督导。
三方、双方与内在关系及互动机制。
工作目标、管理计划与督导协议制定。
协商协议、选择方法、反馈与总结性评价。
个案督导方式、人际互动与互联网/三人督导。
概念、角色、任务、策略与朋辈督导变式。
现场方法、干预、计划与实施(督导五要素)。
个案、团体与现场督导典型案例剖析。
服务范畴、岗位规范、建设标准与运营管理。
职业能力、心智化建构与自我意识发展。
职业情操与职业道德养成。
伦理原则、守则、陷阱防控与法律责任。
量表工具与督导师持续成长路径。
“学校心理指导师 — 社会心理指导师 — 社会心理督导师”逐级提升
基础入门
进阶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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